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終于落地。3月28日,國務院發布通知,明確實施細節。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在稅前扣除。
3月28日傍晚,國務院發布《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通知》明確,該項政策于今年1月1日起實施,今年前3個月的扣除可在發放4月份工資時補充享受。父母雙方可由一方全額扣除1000元,也可雙方各自扣除500元。
去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中,首次提出研究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再次提及,確定了該項政策將于今年落地。
新一輪個稅改革后,我國個人所得稅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分別是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租金、住房貸款利息、大病醫療、繼續教育。如今,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成為第七項專項附加扣除。
財政部、稅務總局兩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有利于減輕人民群眾撫養子女負擔。加上此前已有的六項,目前共七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已經基本上考慮了納稅人不同階段的負擔情況。
問題1:每個月稅前扣多少?
根據政策,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按照每名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政策出臺前,扣除標準最受關注。此前的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中,除大病醫療采取限額內據實扣除之外,其他都是采取定額扣除,即統一給納稅人一個標準扣除額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也采取了定額扣除的方式。
從扣除額度上看,此前的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中,除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外,其他五項定額扣除標準范圍在每人每月400元至2000元之間。其中,“子女教育”扣除的標準也為每人每月1000元,這項扣除主要是子女年滿3歲處于學前教育階段或全日制學歷教育階段的納稅人享受。
問題2:父母都可以扣除嗎?
政策明確,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此外,監護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規定扣除。
目前已有的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中,涉及父母或夫妻雙方的扣除額度均采取了這樣的方式。
問題3:納稅人如何從1月1日開始享受該政策?
根據《通知》,該項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如今已經是3月底,今年前3個月的扣除如何享受?
財政部、稅務總局兩部門有關負責人解釋,專項附加扣除可以在申報當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發工資時補充扣除;平時發工資沒有扣除的,或者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也可以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補充扣除。
以今年的情況為例,假設納稅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納稅人即符合專項附加扣除享受條件。納稅人4月份將嬰幼兒信息提供給任職受雇單位,單位在發放4月份工資時即可為納稅人申報1至4月份累計4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
問題4:納稅人需要提交資料嗎?
兩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與其他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一樣,實行“申報即可享受、資料留存備查”的服務管理模式。
具體來說,納稅人在申報享受時,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填報或向單位提供嬰幼兒子女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號碼、以及本人與配偶之間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無需向稅務機關報送證明資料。 對納稅人來說,需要將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資料留存查如果納稅人暫未取得嬰幼兒出生醫學證明和居民身份證號,填報時可選擇“其他個人證件”,并在備注中如實填寫相關情況,不影響納稅人享受扣除。后續取得相關資料后及時補充更新即可。